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皖文明[2010]8号
各市文明委,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省国资委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根据省文明委2010年工作部署,并与中央文明委明年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相衔接,决定开展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省形成学习、宣传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原则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注重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发动群众参与,真正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的“平民英雄”,着力推荐基层涌现的“凡人善举”,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真正让推荐评选工作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2、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统筹推进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把宣传引导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通过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浓厚创建氛围、提升公民素质,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着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3、坚持公开公正,注重社会效果。评选过程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把推荐评选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三、组织领导
1、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省文明委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主办,成立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臧世凯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郎涛、省文明办主任贺懋燮担任,成员由主办单位各一名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思想道德处。
2、成立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省文明办主任贺懋燮担任,成员包括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省纪委、省综治办、安徽日报、省人事厅、省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省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2名专家学者,2名群众代表(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新闻界代表,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3、各市文明办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具体负责本市本系统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学习宣传等工作。
四、奖项设置
参照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安徽省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4名,共20名。同时,每个奖项设立提名奖6名,共30名。
五、评选标准
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相关规定执行。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称号和省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入选中国好人榜和省月评十佳事迹的先进典型优先作为本届省道德模范推荐对象,省道德模范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
六、评选程序
今年8―12月开展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明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1、全面启动。8月中旬,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8月中旬,省组委会在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时间。各市文明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委同时组织本地、本系统的推荐评选活动。
2、基层推荐。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市、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每类各推荐1名,五类合计不超过5名。推荐名单在本地、本系统集中公示后,按类别分别填报第二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和3张二寸免冠彩照,于9月30日前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照片(电子邮箱ahwmbsxddc@163.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还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各地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直接向省组委会推荐人选,省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市或系统活动组委会,由各地、各系统组委会筛选。各地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直接向省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9月20日,接受推荐的联系方式为:省文明办思想道德处(电子邮箱:ahwmbsxddc@163.com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邮编:230001);省总工会宣教部(电子邮箱:ahszxjb@126.com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00号,邮编:230001);团省委宣传部(电子邮箱:ahtswxcb@126.com ,地址:合肥市长江路419号,邮编:230061 );省妇联宣传部(电子邮箱:sfl08731@126.com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邮编:230001 )。
3、公示投票。省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系统和群众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50名正式候选人,每类10名。10月中旬,省组委会办公室将5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安徽省道德模范”选票,在《安徽日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青年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等平面媒体和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安徽青少年网、安徽妇女网等网站上刊登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众投票。公众可选择填写纸质选票、网上点击投票、手机短信投票三种方式,但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
与此同时,省文明办负责印制20万份候选人事迹、选票及投票须知,每市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各发1万份。各市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委要在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好投票工作。
4、评选审定。11月中旬,省组委会办公室委托省调查总队将平面媒体选票、网上投票和手机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按照6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省评选委员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5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4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将群众和评委投票折算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20名安徽省道德模范和30名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上报省组委会、省文明委领导审定。
七、表彰奖励
1、安徽省道德模范是省文明委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省文明委作出表彰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向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制定具体办法,对本地区、本系统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给予奖励。
2、建立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文明委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省道德模范进行适当帮扶;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皖文明办字[2009]23号)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对本地区本系统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帮扶。各地文明办具体负责协调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